根据我校推免生录取工作安排,已被我校待录取的推免生均须进行体检,提交体检报告,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体检项目
1、一般项目(含内、外、五官、视力、辨色力、听力、身高、体重、血压等);
2、心、肺透视;
3、肝功五项检查(谷丙转氨酶、总蛋白、白蛋白、总胆红素、直接胆红素)
二、校内推免生(西电推荐且被西电录取的推免生)
体检安排:南校区校医院2018年10月25日8:30-11:30。
收费标准:50元/人。
体检要求:空腹,携带一张1寸彩照及本人身份证。体检表上学院按照录取学院填写,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校医院。
如未能参加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,可参照校外推免生体检要求,自行至校医院或其他医院进行体检,将体检表交录取学院。
三、校外推免生
自行前往二甲及以上医院或所在高校校医院进行体检,体检报告于2018年10月26日前寄送至录取学院(以邮戳为准),邮寄务必使用EMS,请勿使用其他快递,在快递单中注明“推免生体检报告”。
四、推免至校外的西电推免生
根据录取学校体检要求进行体检,如有需要可自行参加校医院组织的体检,体检报告自行保存。相关事宜咨询录取高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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